新药定义及分类
发表时间:2016-01-14 发表作者:MJQ 文章来源:未知 浏览次数:130
新药定义:
根据《药品管理法》 以及2007年10月1日开始执行的新《药品注册管理办法》,新药系指未曾在中国境内上市销售的药品。对已上市药品改变剂型、改变给药途径、增加新适应症的药品,不属于新药,但药品注册按照新药申请的程序申报。
新药分类:
第一部分:化学药品注册分类
1.未在国内外上市销售的药品:
(1)通过合成或者半合成的方法制得的原料药及其制剂。
(2)天然物质中提取或者通过发酵提取的新的有效单体及其制剂。
(3)用拆分或者合成等方法制得的已知药物中的光学异构体及其制剂。
(4)由已上市销售的多组份药物制备为较少组份的药物。
(5)新的复方制剂;
(6)已在国内上市销售的制剂增加国内外均未批准的新适应症。
2.改变给药途径且尚未在国内外上市销售的制剂。
3.已在国外上市销售但尚未在国内上市销售的药品:
(1)已在国外上市销售的制剂及其原料药,和/或改变该制剂的剂型,但不改变给药途
径的制剂。
(2)已在国外上市销售的复方制剂和或改变该制剂的剂型,但不改变给药途径的制剂。
(3)改变给药途径并已在国外上市销售的制剂。
(4)国内上市销售的制剂增加已在国外批准的新适应症。
4.改变已上市销售盐类药物的酸根、碱基(或者金属元素),但不改变其药理作用的原
料药及其制剂。
5.改变国内已上市销售药品的剂型,但不改变给药途径的制剂。
6.已有国家药品标准的原料药或者制剂。
第二部分:生物制品注册分类
1.未在国内外上市销售的生物制品。
2.单克隆抗体。
3.基因治疗、体细胞治疗及其制品。
4.变态反应原制品。
5.由人的、动物的组织或者体液提取的,或者通过发酵制备的具有生物活性的多组份制
品。
6.由已上市销售生物制品组成新的复方制品。
7.已在国外上市销售但尚未在国内上市销售的生物制品。
8.含未经批准菌种制备的微生态制品。
9.与已上市销售制品结构不完全相同且国内外均未上市销售的制品(包括氨基酸位点突
变、缺失,因表达系统不同而产生、消除或者改变翻译后修饰,对产物进行化学修饰等)。
10.与已上市销售制品制备方法不同的制品(例如采用不同表达体系、宿主细胞等)。
11.首次采用DNA重组技术制备的制品(例如以重组技术替代合成技术、生物组织提取
或者发酵技术等)。
12.国内外尚未上市销售的由非注射途径改为注射途径给药,或者由局部用药改为全身
给药的制品。
13.改变已上市销售制品的剂型但不改变给药途径的生物制品。
14.改变给药途径的生物制品(不包括上述12项)。
15.已有国家药品标准的生物制品。